为支撑乡镇和村庄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宅需求,促进房地产商场止跌回稳。经2024年市住宅公积金处理委员会第2次全员会议审议经过,现就逐渐优化调整住宅公积金方针,促进房地产商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宜告诉如下:
单员工缴存家庭住宅公积金最高借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双员工缴存家庭住宅公积金最高借款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85万元。
契合方针生育的二孩及以上缴存员工家庭购买自住住宅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的,最高借款额度上调20%。即单员工缴存家庭最高借款额度84万元,双员工缴存家庭最高借款额度102万元。生育二孩及以上的缴存员工家庭,契合租住产品住宅提取条件的,可按房租实践产生金额提取住宅公积金。
缴存员工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内装配式修建、星级绿色住宅和参加汉中市存量住宅“以旧换新”活动,契合住宅公积金借款条件的,在请求运用住宅公积金借款时,最高借款额度上调20%。
缴存员工家庭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时,在购房地无成套住宅的,按首套房确定。未运用过公积金借款缴存员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宅的,按首套房确定。
一致首套、二套住宅公积金借款首付份额,购买我市首套、二套住宅的家庭,住宅公积金借款最低首付款份额一致降为15%。缴存员工家庭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时不再区别一般住宅和非一般住宅(非一般住宅指容积率在1.0以下、单套修建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
对购买新建产品住宅和保证性住宅的缴存员工,可请求提取自己、爱人及爸爸妈妈、子女的住宅公积金用于付出购房首付款,一起可请求运用住宅公积金借款,提取与借款总金额不超越购房总价。购买保证性住宅的缴存员工,住宅公积金借款最低首付款份额为15%。
契合条件的借款人可根据自己实践,挑选“以贷还贷”的处理方法将商业银行住宅借款转为低利率的住宅公积金借款。持续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事务,存在典当的房产可在不提早结清原借款的情况下处理住宅公积金借款,减轻员工筹资还贷压力,提高二手房买卖功率。